说明事实之原因结果,为史家诸种职责中之最重要者近世治斯学之人,多能言之;虽然,兹事未易言也。宇宙之因果律,往往为复的而非单的,为曲的而非直的,为隔的伏的而非连的显的,故得其真也甚难。自然界之现象且有然,而历史现象其尤甚也。严格论之,若欲以因果律绝对的适用于历史,或竞为不可能的而且有害的,亦未可知何则?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日不可能;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日有害也。然则吾侪竞不谈因果可乎?曰,断断不可。不谈因果,则无量数繁赜变幻之史迹,不能寻.出一系统,而整理之术穷;不谈因果,则无以为鉴往知来之资,而史学之目的消灭故吾侪常须以炯眼观察因果关系;但其所适用之因果律,与自然科学之因果律不能同视耳。
请言自然科学与历史之别:
其一,自然科学的事项,常为反复的完成的;历史事项反是,常为一度的,不完成的——自然科学,常在必然的法则支配之下,缫演再缫演;同样条件,必产同样结果:且其性质皆属于可以远元。其研究对象之原子分子或生殖质,皆属完成的决定的。历史不然:如吾前文所屡言,天下从无同铸一型的史迹;凡史迹皆庄子所谓“新发于硎”,未有缫演乎其旧者也。不惟极活跃之西洋史,节节翻新;即极凝滞之中国史,前后亦未尝相袭。不宁惟是,每一段史迹,殆皆在前进之半途中作若行若止之态,常将其未竞之绪之一部分贻诸方来。欲求如自然科学之截然表示一已完成之定形定态以供人研究者,殆不可得。故自然科学可以有万人公认之纯客观的因果律,而历史盖难言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