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培仁)
8.论述特定社会制度和传播制度下的媒介控制问题
第一,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
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控制是媒介控制的主要方面。这种控制的目的,是通过规定大众传播体制,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媒介活动为国家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各种国家目标的实现服务。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规定传媒组织的所有制形式。规定所有制形式是政治控制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传播体制的前提。采用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传媒本身的性质也对所有制形式的确立产生重要的影响。
(2)对传播媒介的活动进行法制和行政管理。包括对传媒的创办进行审批、登记;分配传播资源;对媒介活动进行多方面的监督管理等。
(3)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限制或禁止的具体内容,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社会制度下是不同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与国家制度或意识形态有关的内容;②国家安全及国防机密;③名誉侵权和隐私侵权;④淫秽和非法出版物;⑤对公众利益和社会文明风气有害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