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2 处理原则[286-289]
(1)推荐患者转至高血压专业医生处就诊。RH的诊断应由有资质的高血压专科医生确定。
(2)提倡进行诊室外血压测量(家庭血压及动态血压),与患者有效沟通。关注患者长期用药的依从性。
(3)尽量消除影响因素。主要有肥胖、代谢紊乱、钠盐摄入过多等不良生活习惯等。
(4)调整降压联合方案。首先检查多药联合方案的组成是否合理。推荐选择常规剂量的RAS抑制剂+CCB+噻嗪类利尿剂,也可根据患者特点和耐受性考虑增加各药物的剂量,应达到全剂量。
(5)效果仍不理想者可依据患者特点加用第四种降压药。可在醛固酮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α受体阻滞剂或交感神经抑制剂(可乐定)中做选择,但仍需要采用个体化治疗的原则。
6.11.3 器械治疗
详见“5.5 器械干预进展”部分。
6.12 高血压急症和亚急症
要点6K
● 高血压急症的治疗:初始阶段(1小时内)血压控制的目标为平均动脉压的降低幅度不超过治疗前水平的25%。在随后的2~6小时内将血压降至较安全水平,一般为160/100 mmHg左右。如果可耐受这样的血压水平,在以后24~48小时逐步降压达到正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