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明)
《辛丑条约》
帝国主义国家在镇压义和团运动之后,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辛丑条约》。这是帝国主义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又一条沉重的锁链。
清政府在义和团的巨大压力下,表面上向帝国主义各国“宣战”,暗地里却千方百计地破坏义和团运动,积极向帝国主义谋求妥协。1900年7月14日,天津失陷以后,清政府更加慌了手脚,于8月7日任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正式向帝国主义乞和。
帝国主义各国本来想用武力直接瓜分中国,但中国人民顽强英勇的斗争,教训了它们,迫使它们不敢动手。同时,这伙心怀鬼胎的强盗,彼此各有打算,互不相让,矛盾重重,这也使得它们需要继续利用和维持清朝政府,并通过这个听话的傀儡,间接地统治中国人民。
1900年12月,帝国主义各国(除了出兵的英、美、法、德、日、俄、意、奥八国之外,又加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三国)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十二条,以后又根据这个大纲订立详细条款,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字。1901年这一年是旧历辛丑年,所以这个条约又叫《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