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你们看几块石头,你们在中间找找一下,能否找出一样的。”
书吏拿出最先给易九霄看的拿几块灵石,也就是奸细戒子中的,交给了三人。
三人拿着石头轮流比照,相互之间边看便相互商议着。
他们最终确定的结果跟易九霄一样,是第五袋。
韦良骏疑虑顿消,对着书吏说:“让他三人下去吧,每人赏银二十两。”
待三名杂役告退之后,韦良骏对着身边坐着的二人说:“刘侍郎,王司主,你们怎么看?”
坐在韦良骏身边的两人,其中一人是法部左侍郎刘成,另一人是金州城典狱司司主王晖。
韦良骏此话虽然同时问向两人,实际上问的是王晖。
因为本案乃是州城典狱司最先审理的,后来由皇上转到法部。
王晖当然听到得出是在问他,赶紧起身向韦良骏施礼,面带愧色道:“尚书大人,这灵石看来果真是我陈国所有,那便不足作为证据,是下官失察了。”
“本官的看法跟王司主不一样,这灵石依然是证据,是有人诬陷学士院院长的证据。”
韦良骏说这句话时面沉似水,看得这王晖心中一阵发毛。
不但是因为官阶相差两级,更重要的是王晖自身做了错事。
“今日场中之事,本官已留下影像,明日我将面见皇上,还希望二位随我同去,做个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