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1907年,我刚转入职业棒球界不久,遭到有生以来最大的打击,因为我被开除了。我的动作不起劲,因此球队的经理有意要我走路。他对我说:‘你这样慢吞吞的,好像是在球场混了20年。老实跟你说,法兰克,离开这里之后,无论你到哪里做任何事,若不提起精神来的话,你将永远不会有出路。’
“本来我的月薪是175美元,走路之后,我参加了亚特兰斯克球队,月薪减为25美元。薪水这么少,我做事当然没有热忱,但我决心努力试一试。待了大约10天之后,一位名叫丁尼·密亨的老队员把我介绍到新凡去。在新凡的第一天,我的一生有了一个重要的转变。
“因为在那个地方没有人知道我过去的情形,我就决心变成新英格兰最具热忱的球员。为了实现这点,当然必须采取行动才行。
“我一上场,就好像全身带电。我强力地投出高速度的球,使接球的人双手都麻木了。记得有一次,我以猛烈的气势冲入三垒,那位三垒手吓呆了,球漏接,我就盗垒成功了。当天气温高达华氏100度,我在球场奔来跑去,极可能中暑而倒下去。